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增补三市为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 文章作者:甘绍伯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查并征求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的意见,决定增补广东省深圳市、河南省深河市和四川省绵阳市等三个城市为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