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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明年1月1日实施

  • 文章作者:yclion

免费婚前检查、住院分娩、筛查新生儿三种疾病、治疗筛查出的疾病患儿,对贫困孕产妇急救实施救助。

近日,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四免一救助”,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免费筛查新生儿三种疾病、免费治疗筛查出的患儿、对贫困孕产妇急救实施救助。

据了解,《管理办法》范围为全区22个县(市、区),实施对象为持有宁夏农村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新生儿三种疾病筛查和治疗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婚前医学检查的对象是符合法定年龄的农村和城镇新婚夫妇。

孕产妇享受保健服务交票即可

在孕产妇保健管理上,首先由乡村医生或村保健员按照自治区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的要求,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组织开展产前保健,初筛高危孕产妇;其次开展产前检查,产前检查在整个孕期共有5次;随后开展产后访视,分为3次;最后进行绩效考核。

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实行票式管理,每次的基本服务费印制成票,装订在“母子健康手册”上,在发放给孕妇之前由县(市、区)卫生局盖章方可生效。医生每给孕产妇提供一次服务,就撕下相应的一张票。医疗卫生机构每月集中各医生提供服务的票据,报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对各个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保健服务进行考核后,凡考核合格的全部兑现资金,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兑现。

住院分娩开具“四联单”

孕产妇凭“母子健康手册”到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产妇出院时,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四联单中分娩限价一栏,乡镇卫生院为300元、山区县级为800元、川区县级为1200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为300元;新农合报销金额一栏,乡镇卫生院为0元、山区县级为500元、川区县级为600元。

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汇总一次住院分娩统计表,分别报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及县(市、区)新农合办公室。对川区县(市、区)贫困孕产妇,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汇总一次,报县(市、区)民政局核拨有关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