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2005年1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文章作者:项志敏

    2005年1月(2005年1月1日零时至1月31日24时),27种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总数为236257例,死亡370人(2005年甲、乙、丙类传染病按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病种统计)。本月除鼠疫、白喉、登革热、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余均有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甲、乙类传染病为:肺结核、乙型肝炎、淋病、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占发病总数的85.88%;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狂犬病、肺结核、乙型肝炎、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占死亡总数的79.19%。

    2005年1月,10种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总数为50026例,死亡12人,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其它感染性腹泻、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9.33%。(完)
附件: 2005年1月全国法定甲、乙类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