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低价药缺货情况定期反馈

以前市民去医院就诊,总是会遇到常用低价药断货的情况。记者昨天从省卫计委了解到,为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不断档,我省将制定低价药品目录,定期反馈短缺药品信息,同时对常用低价药品价格变动频繁或波动较大的开展专项调查,重点监控。

近日有不少市民反映,在看病时,不少便宜的常用药常常供应不足甚至缺货,无法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对此,省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常用低价药品采购坚持以省为单位集中审核、统一挂网、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交易须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实行阳光采购,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省物价局负责制定我省低价药品清单,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一起,组成我省低价药品目录,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公布。低价药品生产企业定期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申报。

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将实时反映常用低价药品交易价格和需求、供应情况,实时公布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常用低价药品及相关采购信息:全省最高、最低和平均采购价格;历史交易量、近一个月、三个月采购量及实际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供货能力、配送率和信誉度等。

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将及时完善常用低价药品信息动态监测和网上反馈机制,定期向省卫生计生委反馈短缺药品信息;对常用低价药品价格变动频繁或波动较大的,要开展专项调查,重点监控,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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