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的功能在组织社会
- 文章作者:康珊
简报:2009年6月启动的“支持中国草根民间组织国际资助方评估”项目,中文版收录在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朱健刚主编的《中国公益发展报告》里,并已出版。这期间针对这个项目做了哪些后续的活动?
博盟:我关注这两者的关系是因为资助方对于民间组织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国民间组织眼中的国际资助方是怎么样的,应该让NGO发出声音。项目希望为本土NGO和国际资助方搭建桥梁,建立一种良好的资助关系。这是这个项目的初衷。
调查报告英文版很早就完成了,我们也与被评价的基金会进行了一对一的沟通。当时做这个调查的时候,还有一两家基金会不高兴,认为草根组织没有资格评估它们,只有它们才有资格评估被支持的组织,不欢迎我们将这个关系倒过来看。但是大部分机构对此很感兴趣,有很开放的态度。大部分被评价的基金会的负责人我都见了面,和他们一对一地谈,将调查结果对他们单独进行反馈。国内的基金会也曾找我了解调查结果。
简报:从资源获得来看,中国民间组织的资助方主要来自海外机构,但即使来自海外的资助大多也分布在高校和政府部门,民间组织获得的资源很少。在国内出现资助型非公募基金会、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企业CSR部门成为NGO合作伙伴的时候,还是跳不出资助方主导的窠臼,这种局面目前依然难有改观。由此来看,哪些方面推动变革的力量不够?推动改变的过程中,民间组织可以有怎样的作为?
博盟:调查发现,有多种类型的国际NGO在资助本土组织,中国民间组织仍然对国际机构依赖度较高。这次调查最鼓舞人心的发现是,国际组织方与中国NGO成功的合作关系确实建立起来了,但合作经历可能还有很多差异。有超过一半的合作关系仍然显示还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空间,有10%~20%的合作关系整体得分较低,这意味着面临更多的根本性挑战。
国际资助方更需要关注的是内部的监督。我们觉得资助方最严重的问题还不是资助方本身的资助政策、管理办法有问题,是代表资助方的人有问题。很多时候资助方总部远离当地,不知道代表资助方的人怎么开展工作的,是否符合资助方的制度、原则,很难对其监督;国内的民间组织找不到反馈的渠道。资助方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建立一个围绕这个代表的沟通渠道。
另外一个改变的渠道是,一般而言,资助方都会与接受资助的NGO共同对项目进行回顾,可以成为推动两者关系转变的一种方式。我觉得这里可以换一个视角:不是由资助方评估对方“你用我的钱做了什么”,而是看这个合作关系产生了什么成果,如何一同改进?现在有一种“合作性探究”的评估方法,将评估重点放在共同学习、分享所有权、分担责任、确保不同方向的问责。加上这样一个新的视角,会让基金会有更多的反思和学习的机会。
我们在这个报告里没有专门去观察国内的资助方。国内、国际资助方与NGO的关系有一些差异。国内资助方与NGO的关系比国际资助方与NGO之间的关系更不平等。一旦民间组织成为给国内资助方打工的承包方,那就不再是公益组织,更多的是社会企业,这个趋势很危险。
我认为,首先需要大幅度改变的不是这些资助方,而是那些接受资助的民间组织。因为很多时候,那些比较弱小的机构能够找到一个资助方已经很困难,它们尽量要维持这个合作关系。不管和资助方的合作顺利不顺利,它们自己就认为这个关系是个上下级关系,不是一个真正的合作伙伴关系,所以,对资助方的一些本来不合理的要求也接受。事实上,大部分资助方是愿意接受建议的,NGO与资助方的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一样,谈判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一个活跃的公民社会应该主动构建和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在等级意识很强的文化观念下,这对中国的NGO来说还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而且并不局限于与国际资助方的关系建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