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的功能在组织社会

  • 文章作者:康珊

简报:作为一个外国专家,本应是一个输入制度和国外发展模式的角色。但在你发言中,总强调重视本土实践和多元价值,如“没有最佳的实践,有很多很好的实践”,甚至提出把“能力建设”改成“能力开发”。在国内几乎动辄将问题归咎为制度落后的时候,你提出制度与使命感、领导人魅力的平衡关系。多年来,无论在国际组织还是在中国本土组织工作,你都致力于推动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工作,那么在过去已进行多年的中国NGO能力建设,有哪些得失和经验教训可供分享?

博盟:能力建设本身面临的挑战是,公益组织或者社会组织还没有非常成熟的管理模式,我们在做组织发展和组织管理培训的时候,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工具大多数都是国外引进的,所讲的内容其实也大都来自企业管理。比如战略规划本来是企业的一个东西,现在也被用到NGO里。

能力建设的内容里,有些借用的东西对我们是没有用的。比如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HR),管理员工是靠激励机制、惩罚机制,为的是让一些人做他本来不愿意做的事情。背后的假设是,人不可以信赖的,我要控制他;人是懒惰的,我要靠胡萝卜、大棒让他听话。但在NGO里,本来就没有胡萝卜,项目预算就那么多钱,不能随便增加工资;棒子更不敢用,本来岗位要求高,工作环境不理想,待遇不如其他部门,因此大棒也不能用。

我一直在强调,如果考虑加入公益行业,就必须得有理想。有理想的人本来就有动力,你再去用这些企业的胡萝卜和大棒去激励他、管理他,这是不尊重人家的理想和动机。这些所谓的激励是低级的激励,在NGO里没有多大用。

在那些公民社会组织比较活跃的国家,从没有听说过有能力建设的。但有一些顾问咨询公司提供类似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