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耳朵”后儿童防虐现状追踪

  • 文章作者:康珊

“如果这个幼儿园设置了社会工作岗位的话,受过专业培训,具有专业的儿童保护理念、知识和技能的社工,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对所在学校的老师进行知识普及,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行为可能构成对儿童的伤害,需要避免;其次,专业社工还需要进一步培训教师,看到孩子怎样的情形,需要向他报告,以便社工能够及时调查,预防家庭虐待或者同伴虐待的事件发生;同时还能及时服务,对受虐儿童进行危机干预,将儿童伤害降到最低。”童小军说。

不过童小军也承认,这种从学校社工切入的方法,还是需要配以全面的制度建设,否则,儿童保护工作也只会停留在理念倡导和案例发现的层面,真正的干预和服务很难实现。

专业社工之路

和内地起步晚、机制不健全相反,1980年,香港第一家专业预防及阻止儿童虐待的社会组织——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正式成立,至今已有32年的历史。

首先,香港各机构、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均可举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当社工接到获怀疑虐待儿童个案时,会根据相关的处理虐待儿童程序指引跟进,包括探访、联系医院、通知警方等等保障儿童的安全和幸福。

受虐儿童的安置也会有包括医生、社工、心理学家等在内的专家组对受虐儿童进行心理评估,共同探讨。

而在立法方面,香港自从有法律条文以来就已经配套有相关的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侵害人身罪条例》、》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等,都有对儿童虐待的司法追究或对*人的照顾监护问题等的详细具体的规定。

“我的建议是将儿童保护工作界定为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学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之一,从岗位设置入手,建立儿童保护专业服务体系。同时为了配合这个岗位建设,培养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教育机构,也就是大学,应该将儿童保护加入到专业教育中,通过他们来促进未来的儿童保护制度的建设。”童小军说。

同时,为了让学校社会工作者在儿童保护方面发挥作用,童小军还建议学习美国的“强制报道制度“,不仅是将儿童保护服务纳入其岗位职责,还需要对其岗位职责的考核进行制度建设。

11月19日是“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由非政府组织“妇女世界首脑会议基金会”2000年所定,目的是请人们关注儿童遭受虐待和忽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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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处理虐童事件的程序

1、警局或社会福利署接到举报。

2、专职社会工作者立即赶到现场。

3、将儿童转移到安全地点。

4、把儿童送到监护人亲友或志愿者家庭临时照看。

5、儿童家庭局对怀疑被虐待的儿童做健康和心理检查,并详细询问,以判断他们是否确实遭到虐待,同时判断儿童是否在撒谎。

6、同时,调查人员也会调查监护人,并检查其精神状况。

7、法院根据调查人员和监护人的陈述和证据,判决是否将儿童返还监护人,或继续寄养儿童之家等。

“强制报告制度”

美国法律要求与儿童打交道的教师、医生、社区工作人员等,承担发现和报告儿童保护案例的义务;如果发现了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或者因为缺乏专业敏感没有发现,而出现了儿童虐待等儿童保护案例,这些专业人士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