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保鲜剂滥用现象调查:甲醛白菜仅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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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便具名的农业专家建议,甲醛本身不是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不仅不能用于食品中,也应明确不能用于初级农产品中。政府部门应尽快评估白菜等农产品运输过程中使用甲醛的危害性,并健全法规加以规范。
保鲜剂、添加剂检测标准的缺失,导致监管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以及事后追溯处罚的责任难认定。
东夏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玉庭向本报介绍,5月5日,东夏派出所在摸排时,现场查获了黑龙江商贩赵明利使用甲醛溶液喷洒大白菜。
“当场没收了甲醛溶液,并对已喷洒白菜做了无害化处理,没有对他进行处罚,就放行了”,张说,当时未予以处罚主要是国家没有标准,喷洒甲醛后的白菜是不是有毒有害食品也没有哪个部门能给出准确的答复。
“刑法144条中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金……”张玉庭搬着厚厚的《公安民警常用法规手册》说,但由于没有哪个单位能够认定白菜喷洒甲醛保鲜是不是有毒有害食品,所以该案件还在侦查阶段。
张玉庭称,5月6日,在咨询了有关法学专家后,有了初步的处理意见,“我们对两个涉案经纪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进行了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