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花食用油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人民大会堂国宴专用’或类似字样将属于违法行为。”工商执法人员认为。
清江工商所所长屠旭东认为,所有的植物油都是不含胆固醇的,鲁花这样标示其实是概念忽悠,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其它生产者的信用。包括 “一瓶要当两瓶用”,对比性说明,没有依据,经不起推敲,不但对消费者是误导,对同类经营者也是不公平竞争。
屠旭东表示,这些广告行为直接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也违反了广告活动应当遵循的公平诚信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执法人员已要求该超市将违规标注的食用油进行下柜,等候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