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鲜汁鸡保质期内发霉 厂家“退一赔十”遭消费者拒绝
- 文章作者:huijun
鲜汁鸡已经腐烂地面目全非。
发霉的鲜汁鸡是杭州的老字号“万隆”生产的
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保质期是常温180天
“打开外包装,就发现鸡已经烂了,很恶心。”近日,家住滨江六合天寓王女士向“杭网议事厅”投诉:今年1月份买的万隆鲜汁鸡,还有一个多月才到保质期,竟然发霉变质了,产品质量很是让人担忧。
然而,当厂家愿向其作出“退一赔十”时,她却以这样的“犯罪”成本太低为由,拒绝了。
还有40多天才过保质期真空包装鲜汁鸡竟发了霉
“你看看,这样的食品谁敢吃啊?”指着真空包装袋内黑霉斑斑的鲜汁鸡,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还好及时发现了,否则后果真不堪想象。”
王女士说,今年1月份,朋友送她一个春节大礼包,其中有2袋万隆鲜汁鸡。“当天吃了其中一袋,感觉还很不错。”
4月26日,当王女士打开第二袋鸡时,却发现有2/3的范围长满了黑霉,发生了严重的变质。原以为放太久过期了,可仔细一看,发现还有40多天才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10年12月13日,保质期为常温180天。”
随后,王女士便联系了生产厂家,希望对方能对此进行相关赔偿,可因赔偿费的问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厂家愿“退一赔十”补偿300元消费者称“犯罪”成本低拒绝
“无论是肉制品本身,还是产品的包装,出厂之前,都会严格检测。”杭州市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主管万小凤表示,万隆食品是中华老字号,产品质量绝对过硬。
对于出现发霉变质的情况,万小凤认为,“这极大可能破袋漏气所致,但不管是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只要是我们的产品,就会负责到底。”
万小凤表示,目前鲜汁鸡的市场价约为26块/袋,根据“退一赔十”的规定,公司愿赔偿消费者300元。
对此赔偿方案,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这对食品企业来说,犯罪成本太低了,不要也罢。”
质监部门:厂家的赔偿方案符合相关法规但双方也可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还应就健康损害进行赔偿。”杭州市质监局食品处一名姓胡的工作人员表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商家与消费者有更好的协商解决方案,则另当别论。”
温馨提示:消费者购买熟肉制品应做到“四看”
一、看包装。熟肉制品是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受到污染。包装产品要密封,无破损。
二、看标签。规范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
三、看生产日期。应尽量挑选近期生产的产品。生产时间长的产品虽然是在保质期内,但香味、口感也会稍逊。
四、看外观。各种口味的产品有它应有的色泽,不要挑选色泽太艳的产品,这些漂亮的颜色很可能是人为加入的人工合成色素或发色剂亚硝酸盐。即使是在保质期内的产品,也应注意是否发生了霉变。
记者手记:
“瘦肉精”、“染色漫头”、“牛肉膏”、 “墨汁粉条”、“毒花椒”……连日来,这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可谓是“谈食色变”、提心吊胆。可见,我们道德滑坡,诚信缺失是何等严重了。
尽管有关部门大力查处,新闻媒体频频曝光,但致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屡禁不止。
采访前,记者可谓忧心忡忡,说实话,真不希望再看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事情发生。值得欣慰的是,采访的结果并没让记者见到那可怕的一幕,但却引人深思。
“这对食品企业来说,犯罪成本太低了,不要也罢。”采访时,王女士的这句话让我不禁一颤。
就连普通老百姓都对食品赔偿处罚都已无所谓,可见食品质量的处罚多么不具力度、多么不得人心,这也难怪许多企业、不法商贩愿意铤而走险。
食品问题,人命关天!如果连我们最基本饮食安全都无法保证,靠什么生存?看来,打击食品违法事件、保障安全问题,不仅要监管齐抓,还要重拳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