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维维天山雪纯鲜牛奶 质量不合格

  • 文章作者:huijun

2009年10月22日,从欧尚超市嘉定店购得维维天山雪纯鲜牛奶一箱,2009.9.30生产,保质60天。喝下两袋之后,出现轻微腹泻症状,觉察出该枕头包牛奶可能存在有质量问题,于是随机另拆两袋,发现整箱牛奶(包括已喝两袋)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有奶香味,但入口带苦味,拆开可见包装袋壁上粘附许多不均匀颗粒状沉淀,温水加热后牛奶内呈豆腐花状。此外,该牛奶包装上批号印刷间隙处还隐约可见另一段墨迹,整箱牛奶均如此,有涂抹原批号重新印刷新批号的嫌疑。 2009年10月31日,专程携牛奶到欧尚超市反映该情况,并致电维维乳业寻求解决。欧尚超市嘉定店当班的前台服务小姐表示,针对问题牛奶,只能实行以一换一的解决方法,将我们带去的完整包装牛奶更换掉。我们拒绝接收这种完全忽视消费者权益的解决方案,要求联系相关负责人。前台服务小姐只得让我们等候值班经理。据当天欧尚值班经理说,已经有不少人到欧尚超市反映2009.9.30这一批次的维维天山雪纯鲜牛奶有质量问题,并且有质量检测结果证明。(有在欧尚填写的投诉单复印件以及值班经理签名为证。)然而,据当天在超市观察,超市在正常销售维维天山雪纯鲜牛奶(200910月批次),但并未发布任何关于维维天山雪纯鲜牛奶有质量问题的相关公示,也没有采取产品召回等措施。 2009年11月1日,维维公司电话联系了我,并派人前来确认我所购买的维维天山雪纯鲜牛奶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来人在口头认同以上描述的牛奶味苦、有异常沉淀等状况,并带走一袋问题奶样品。在处理过程中,维维代表答应以四陪一,并表示这是公司的赔偿上限;对这种完全无视2009年6月1日实行的食品安全法的提议,我表示拒绝。后来,维维代表重新提出,按一赔十的最高赔偿来解决该问题;但是,对我们提出的交通费、通讯费、饮用牛奶导致腹泻的健康补偿、因饮用质量不合格维维天山雪纯鲜牛奶导致的精神损失和可能产生的疾病等客观问题不予解决。综上:欧尚超市嘉定店和维维乳业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表现很差,有忽悠消费者的不负责任做法。而且,基于以上事实,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此事,并要求维维天山雪维维乳业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此箱问题奶,按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一赔十的赔偿。; 2.以书面形式出具此问题奶的权威检测报告,以及对*直接与潜在之危害; 3.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全面核查此批次产品,对问题牛奶的数量、流向做出详细调查,检查问题牛奶产生的源头,并向社会公开通告与曝光。 4.按照相关法规,危害大众食品卫生安全,达到产品召回要求的,必须向社会公开召回; 5.依据相关规定,需对受害者因该问题牛奶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误工等进行补偿,并协商赔偿对受害者造成的健康伤害和合理的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