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盐务管理局查处非法经营食盐案
- 文章作者:jiatn
长沙市盐务管理局通过立案调查得知,黄某先后从江西省某盐矿购进英文标识工业用盐共计70吨,通过改包换袋,冒充加碘精制盐销往食品加工厂。依据《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长沙市盐务管理局及时将这起涉盐违法案件移送公安侦查。2009年12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认定黄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已扣押的涉案工业用盐,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