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川暂停销售芪枣健胃茶

  • 文章作者:jiatn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芪枣健胃茶实施暂停销售的通告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监测情况表明,广告主在我省发布的“厦门特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芪枣健胃茶(国药准字B20020165)”广告宣传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暂停“芪枣健胃茶”在我省辖区内销售(具体违法情况见附件1)。

省内各药品经营单位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各市(州)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进行销售附件中所列药品的企业,责令其暂停销售,对拒不执行的进行封存扣押并抽验。

本通告发布后,相关企业应在原违法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后正式告知我局,我局将依法作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责令暂停销售的药品及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详细情况表

2.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暂停药品销售办事须知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