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医院试行两项减负惠民举措
为切实减轻患者的医保自费负担,上海东方医院通过加强管理、挖掘潜力、整合资源,降低了部分医药材料的成本,并将于2015年6月1日起,试行两项减负惠民举措,具体如下:
一、对上海城保病人医保药品自费部分进行部分减免
1.减免患者范围:60周岁以上的上海城保病人(195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减免比例:上述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在上海东方医院使用的由上海市医保覆盖的甲类药品、乙类药品(不包括自费药品),个人现金支付部分减免10%。
二、使用四类材料的出院病人减免首次核磁共振或CT检查费
1.减免患者范围:凡住院治疗使用过四大类材料(心脏支架、人工关节、骨科四肢创伤、脊柱手术的植入性高值材料)的患者。
2.减免费用项目:全额减免上述患者出院后半年内来上海东方医院首次复诊的核磁共振或CT检查费(仅限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