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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贴|青光眼患者须终生复查,你晓得吗?
2015-07-10来源:寻医问药网作者: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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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光眼是指当眼压超过眼内组织特别是视神经所能承受的限度,引起视神经损害如视盘凹陷扩大、视神经萎缩、视野缺损的一组眼病,目前是世界第二大致盲性眼病,且不可逆。然而,北京一项社区青光眼筛查研究结果显示:约60%的青光眼患者不知道自己患有青光眼,大部分患者诊断为青光眼时已经处于中晚期。

  青光眼导致单眼及双眼失明的风险与病程长短密切相关。确诊15年后,单眼失明风险为50%,双眼失明风险为20%;确诊后终生存在失明风险,双眼失明风险为16% ,单眼失明风险为 43%。由于部分青光眼发病较隐匿,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导致双眼失明,可以说,青光眼是光明的“小偷”。

  原发性青光眼主要分为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和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两大类。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往往有远视等病理生理特点,焦虑、情绪波动大,工作压力过大,熬夜,看电脑、手机、微信时间过长,或在光线暗的环境逗留时间过长,均可诱发青光眼发作。

  初时可以有鼻根部、眼部酸胀,视物不清,夜晚看白炽灯泡可出现虹视(像雨后彩虹一样的光圈)等症状。由于休息后症状可以缓解,因此容易被忽略。如能及时就诊,及时激光治疗,可预防青光眼的急性发作,2/3的患者可以得到根治。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时可有剧烈的眼痛、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急剧下降等症状,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在数天内失明。

  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分为单纯性开角型青光眼和正常眼压性青光眼光眼。这类青光眼早期多无症状,等发展到中晚期才到医院就诊,视功能已严重受损,医生往往回天无力。尤其是正常眼压性青光眼,眼压正常,早期没有任何自觉症状,仍可出现视神经萎缩,视野损害,最后导致失明,更具有隐匿性和欺骗性。

  青光眼家族史,高血压、糖尿病,近视、远视、高龄(60岁以上),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等都是青光眼的高危因素,建议以上人群定期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和早期发现青光眼。青光眼的排查包括裂隙灯、眼底、眼压24小时眼压,超声微生物显微镜(UBM),眼底照相、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等检查。

  青光眼是一类对视功能危害极大的眼病,预防的关键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保证较好的生活质量。青光眼患者需要终生复查。

  一般来说,40岁以前,建议每2-4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40-54岁,建议每1-3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54-64岁,每1-2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64岁以后,每半年-1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

  有高危因素的患者,35岁以后,每1-2年做一次青光眼排查 。如果到医院检查,大夫怀疑您是可疑青光眼,一般要求半年到一年复查一次,连续观测3-5年,方能排除青光眼,个别患者需要连续观察10年。

  除此之外,患者眼压高于21mmHg,但没有出现青光眼眼底改变和视野改变,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高眼压症。高眼压症也是青光眼的高危因素,需要到医院长期追踪观察。对于成年人,如果眼压高于24 mmHg,角膜厚度小于550 um ,建议局部点降眼压药物治疗,并到医院定期复查。(作者/北京世纪坛医院眼科 卢艳 特约编辑/张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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