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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长陈竺:2015年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

  • 文章作者:瑞斯

1月5日,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并提出了清晰的时间表,“今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自2009年启动的三年医改规划将正式结束,2012年起,医改即将进入下一个四年改革的全新周期。在部署“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问题时,陈竺首先提出“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

破解“以药补医”自本轮医改开始以来就是改革工作的重点,并相应提出“医药分开”等改革措施。但是,2011年屡屡曝光的药价虚高问题则表明,“以药补医”在医疗机构当中仍然广泛存在。

而根据此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取消“以药补医”将主要依靠发挥医保的作用。

“十二五”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2011年末,多个地方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相继曝光。医生收受回扣被认为是高药价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在这个情况已经不是以药补医的问题,而是以医卖药。这会严重腐蚀我们医务人员的队伍。”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前司长朱幼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2011年12月26日,卫生部公布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不过,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就认为,把药价虚高完全归结为医生吃回扣,模糊了问题焦点。造成医生吃回扣现象的症结仍然是以药补医机制的存在。

朱幼棣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仍然是早已提出的“医药分开”。

目前,在基层政府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方式破除以药补医;而县以上的公立医院,则是以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突破口。

2011年,卫生部确定了300个县作为县公立医院改革的联系试点,并组织起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但该方案迄今仍未公布。

而根据陈竺1月5日的讲话,“十二五”期间,取消以药补医将率先在300个试点县推开,2013年推广到全部县级医院,到2015年则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关于取消以药补医之后的补偿机制,陈竺特别提到了“充分发挥医保的补偿作用”。

此前,关于公立医院改革中补供方还是补需方存在着诸多争论。颇受卫生部门推崇的陕西子长县医改模式即倾向于补供方,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零差率的同时,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力度。

而强调充分发挥医保的作用则是建立在补需方基础之上的改革途径。

支付制度改革倒逼公立医院改革

对于取消以药补医后的补偿机制,陈竺提出,一方面理顺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医保的补偿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并确保支付制度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同步推进。

本轮医改中,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是一个得到多方公认的重要成果。基本医保覆盖范围扩大,也为各地方医改的继续深化创造了条件。

“公立医院改革迟缓的原因,并非政府投入不足,而是缺乏有利推动力。”顾昕认为应加快医保制度的改革,“这一推动力,在目前以及今后较长时期内管办分开、政事分开难以推进的情况下,只能来自加快医保付费改革。”

顾昕表示,医保付费改革的核心是,用各种打包付费的组合来替代原来占主导地位的按项目付费制度。

实际上,从2011年开始,卫生部已经开始逐步推动医保的付费方式改革。

2011年4月,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而在当年12月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周军也曾表示,卫生部一直与医保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推进支付方式的改革。

在本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要求,“要与医保、物价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抓紧总结各地近年来试点经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

实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主要作用在于形成强大的倒逼机制。“像按病种付费等制度改革,是医保部门从医院外部形成压力,敦促医院在内部机制上不断进行完善,提高效率获得收益。”北师大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金承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