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消毒餐具得卫生部门审批
- 文章作者:张波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我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想继续加工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企业要有“许可证”才行,无证的将被依法取缔。
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对一次性消毒餐具加工企业,一直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卫生部门对其监管以指导、规范整改为主,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没有处罚权。《黑龙家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卫生部门对消毒餐具企业的监管将彻底告别空白。
据了解,想“办证”的企业,在工厂选址上必须符合三点要求,生产场所应当距离露天垃圾场、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可能污染餐饮具的有害场所污染源三十米以上,不能建在居民楼内,总面积不能小于二百平方米;具备满足消毒与灭菌工作所需的环境,无积水、无杂草、无蚊蝇孳生地、无露天堆放垃圾,环境清洁;厂区环境整洁。非绿化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平坦无积水。
在加工环节中,要有回收粗洗、清洗消毒、包装、成品储存的工艺流程设置。
工艺流程分为回收粗洗、清洗消毒、包装、分装,应当按工序先后顺序合理衔接,人流物流分开,不得存在逆向或交叉。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采用清洗、消毒、烘干为一体的机械设备,禁止采用手工操作。餐饮包装上要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许可证号、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另外,企业要对每批次已消毒的各类餐饮具进行出厂检验,并有记录保存一年。
工作人员说,对申请办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执法人员会依照《办法》中要求逐项进行核对,对符合要求的给予“发证”。对未取得“许可证”还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执法人员将给予取缔,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取得了“许可证”但是经营活动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将给予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目前,许可证样本正在制作当中,预计5月中旬左右确定样本样式,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所届时将集中为企业办证。另据了解,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就《办法》中的法律条款,正在对市县两级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