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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2012年卫生部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行)

  • 文章作者:康珊

布鲁氏菌病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诊疗工作,提高我国布病诊疗水平,减轻布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我部组织制定了《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临床诊疗中参照使用。

布鲁氏菌病(又称布鲁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感染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疾病。患病的羊、牛等疫畜是布病的主要传染源,布鲁氏菌可以通过破损的皮肤黏膜、消化道和呼吸道等途径传播。急性期病例以发热、乏力、多汗、肌肉、关节疼痛和肝、脾、淋巴结肿大为主要表现。慢性期病例多表现为关节损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