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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严打人体器官非法移植 私下买卖或人财两空

如果擅自开展器官移植,违规医生将直接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昨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加大对*器官移植的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非法渠道就算换上器官,若没有规范的后续治疗,仍可能是死路一条。

通知

河南加强*器官移植监管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落实卫生部要求,省卫生厅日前下发了《关于重申加强*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统计,我国仅患尿毒症等待肾移植的人就有150万,而每年全国只有7000个左右的患者能够幸运接受肾移植。”我省一位长期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生吴明(化名)说,因为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导致了私下渠道器官买卖的猖獗。

据他介绍,关于器官移植,今年卫生部准备从三方面下狠劲:

第一就是监管器官来源,打击非法移植;第二是推行器官分配,不能只让有钱人才有获得重生的机会;第三就是增加器官捐献渠道,这包括日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的信息: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严打非法移植,医院最高交10倍罚款

根据《通知》,如果未经卫生部和卫生厅指定开展*器官移植,任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器官移植手术,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摘取健康*的器官。

新华社日前发文称,一些未办理*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器官移植手术,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今年也有媒体陆续报道了山西临汾、江苏徐州等地破获倒卖肾脏团伙案件。

“河南应该也有这种现象。”吴明说,有人推销器官甚至直接跑到他们医院病人跟前。这是个高暴利行业,比如取个肾只需给对方三四万元,而病人买个肾需要支付三四十万元。

对于这些行为,《通知》要求,对于违法医疗机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

提醒私下买器官可能人财两失

“这不是堵住一些人活命的机会吗?”对于打击倒卖器官一事,在郑飞集团工作的张女士有些不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器官来源制度尚未健全,非法器官买卖毕竟增加了器官供应量。

吴明说,这种看法是因为很多老百姓不懂器官移植的治疗关键。吴明说,器官移植后,更重要的是后续治疗,而很多非法移植都在一些私立医院,从大医院找人走穴,做完手术就啥也不管了。

去年,吴明听说,一个刚20岁的女孩,就死在非法移植的手术台上,人财两空。而前不久,还有个南阳的病人托熟人找到吴明,这名病人通过私下渠道换了肾,术后排异反应严重,但没人管了。

“像这样的病人我们都不敢接。”吴明说,如果被非法组织知道你管了这次“闲事”,就可能会黏上你,以后有“问题病号”都来找你,拒绝了,人身安全就可能受到威胁。

据悉,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11年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而我省也要求各省辖市卫生局,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排查,这项工作必须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监管责任。

卫生部公布具有*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名单

(河南部分)

医疗机构移植项目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肝、肾

河南省人民医院肾、肺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肾

济南军区第153医院肾

郑州市人民医院肝、肾、心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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