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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取得五方面进展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4月7日,距新医改方案公布已有整整两周年。

经过两年大力推动,我国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个方面均取得进展。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表示,两年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稳步实施五项重点改革,医改成效不断显现。

据他介绍,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了12.6亿人。一个以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以及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同时,城乡医保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事实上,作为新医改的一项系统工程,基本药物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最受业界瞩目,它也是2011年卫生部公布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说:“基本药物制度已在6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应该说推广得不错,药品零差率销售使药价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涉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政府补贴问题。”

但新医改也难掩“阵痛”。两年来,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对药品价格的变革,引起了医药行业的争议,药企认为超低价药品扭曲了市场价格体系,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有的药价与企业的生产成本倒挂,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也面临补偿不足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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