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已进入手足口病流行季节。昨天,市卫生局和市教委联合发布通知,加强托幼机构及小学手足口病防治。通知要求,幼儿园、托儿所一旦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所在班级可停课10天。
鉴于手足口病多发于0—5岁学龄前儿童,通知要求,幼儿园、托儿所一旦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建议托幼机构停课10天。对于手足口病确诊患儿,其病愈后需由学校所属地段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小学、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托幼机构在幼儿每天早晨入园和中午午睡时,设专人对所有幼儿进行观察检疫;小学要在小学生上午第一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由班主任负责检查了解班内学生身体状况。一旦发现发热或疱疹疑似手足口病例,应及时上报单位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卫生院,同时安排患病儿童到医院就诊。对由于防控手足口病措施落实不力而引起手足口病传播流行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区县卫生和教育部门将对辖区托幼机构和小学,特别是外来农民工子女及自办学校进行一次全面认真检查,重点包括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及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洗手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