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再明确禁止外国艾滋病人入境
- 文章作者:yclion
原法律不合时宜
对入境者全部检测目前做不到
感染者入境并不见得会传染他人
国内的艾滋病死亡率依然逐年上升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对禁止外国人入境的情形作出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将第七条第(四)项由“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修改为“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作为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情形之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将第九十九条由“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所发现的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入境”修改为“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入境”。
初衷 御病于国门外
“当时我们的思路是,‘筑起一道新的长城,御艾滋病于国门之外。”
“曾经有一个外国朋友问我,他如何能在中国取得治疗艾滋病的药物。我告诉他,他不能得到任何药物。”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说。爱知行研究所是一家民间防艾组织。万延海向这个外国朋友解释,按照中国的法律,感染艾滋病者是不允许入境的,如果他想得到药物,就意味他要公开自己患病的情况,而他将因此被要求离境。
在中国,以前限制艾滋病患者入境的法律法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这些法律法规不但确定艾滋病感染者不得入境,且一旦发现就将被公安部门要求立即出境。
这些法律均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颁布,“当时我们的思路是,‘筑起一道新的长城,御艾滋病于国门之外。”中国社科院教授、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