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医讯频道 > 卫生管理

广东开始试点人体器官捐献 捐献必须自愿无偿

  • 文章作者:yclion

广东的试点在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进行,每个城市建立*器官捐献工作站。

据悉,由于交通意外死亡人数比较多,省*器官捐献办公室计划发动广大的驾车人士加入*器官捐献者行列。

两大原则

捐献器官

必须自愿无偿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介绍,尽管我国每年有1万余名患者接受器官移植手术,数量仅次于美国,但每年器官移植的需求是150万名,缺口巨大。

在广东,每年实际接受了器官移植的病人数量呈“缩水”态势。廖新波说,2004年广东省实施器官移植2034例,而到2009年这一数字减少到1118例。

专家认为,逐步建立*器官捐献体系是解决器官来源不足的途径之一。*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