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个试点县(市、区)共16834人竞聘上岗
◎少数年龄较大的医务人员,可选择提前退休
◎重新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达85%以上,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占21.2%
继3月底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后,我省32个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开始转入人员分流安置阶段。 4月13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各试点地区均已制订人员分流安置预案,并全部落实一对一人员分流安置具体办法。
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我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共竞聘上岗16834人,分流人员多为无学历、无资质人员,少数具有执业(从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多因年龄较大选择了提前退休。上岗人员的结构由此普遍得到优化,专业技术人员达85%以上,有的达到94%,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占21.2%。自3月底,各试点县(市、区)先后转入人员分流安置阶段,目前,已有少部分县(市、区)完成了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绝大多数县 (市、区)均按照要求,明确了各项政策措施分流安置去向的具体人数。许多县(市、区)制订了人员分流安置预案,落实了一对一人员分流安置具体办法。同时,初步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探索“按岗定酬、按业绩取酬”和向关键岗位、专业技术骨干倾斜的绩效考核办法,有效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据悉,目前各试点地区均初步建立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收支全部纳入国库支付中心集中管理。自1月1日起,全省32个试点地区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50%以上,惠及2000多万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