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裕华区的王女士十分焦急。她说:“卫生许可证眼看就要到期了,卫生许可证以前都是在卫生局办,可是现在裕华区卫生局说,2009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消了卫生许可证由卫生局办理的规定,所以他们不再负责了。要是没有新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也就办不下来,那我可就变成无证经营了!”王女士又相继找到裕华区工商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询问此事,两部门均称无此职责。王女士一名在工商部门工作的朋友支招说:“实在不行就先去掉经营范围里的保健食品一项,等明确哪个部门管理之后再增补。”对此,王女士说:“保健品是我们店里主要的经营项目,要是去掉了这一项,经营肯定受影响,无疑会丢失很多客户。之前进的货要是继续销售,那就等于无证经营,一旦被查出来,后果严重。”
据了解,王女士的很多同行都遇到了同样的麻烦,只能干着急,谁也没办法。
三个部门
都称无法办理
昨日15时许,记者拨通裕华区卫生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说:“以前确实是由卫生局对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进行年检,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消了这项规定。现在将这项工作移交给了工商局处理。”
15时30分许,记者与裕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通知,明确由工商部门对保健食品的卫生许可证进行年检,因此,我们不受理此业务,关于保健食品这块可以问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上午有个商户也来询问卫生许可证的事,现在遇到这个情况的很多。”
16时许,记者拨通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话询问此事,工作人员称:“我们不负责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工作。”记者提及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工作人员说:“可能是新法颁布后,相关的机构改革没有到位造成了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处年检。”
律师:
应沿用以前的规定
针对此问题,吴玉芬律师表示,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原来是由卫生局进行年检的,但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没有对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应由哪个部门年检做出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沿袭以前的规定,也就是说,应由卫生局继续对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进行年检,直到有明确规定具体负责部门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