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即日起至10月在全省范围重点整治各类媒介发布的五类严重虚假违法药品广告。
本次整治工作分为3个阶段,重点查处利用都市类报刊、州市级电视频道、旅游交通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发布的公众人物代言、夸大承诺疗效、含有低俗淫秽内容、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5类严重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对监测到的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企业,一律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一律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公开曝光;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一律加大巡查力度,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