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呼吁解开职业病防治“体制疙瘩”
- 文章作者:yclion
“管与不管的模糊概念,使一些地区存在职业卫生监管的‘真空’。”看到本报连续两天对代表委员呼吁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报道,长期负责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表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中的“体制疙瘩”,是造成监管不力甚至缺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是没有部门监管,只是管的部门太多了。”全国政协委员谷常生直言,职业病防治中,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甚至出现监管缺位的状况,原因之一就是“体制性障碍”, “‘开胸验肺’事件就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
“在防治职业病的监督管理上比较混乱,到底是监管部门的事,还是我们的事?”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李兰娟有点儿糊涂。
同样感到很糊涂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副局长王显政。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职能界限模糊,各自为战一度让王显政很“纠结”。“在监管职业危害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职能划分不明确,到底该哪个部门负责监管?执法主体究竟是谁?这些在法律里都没有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