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日),北京市药监局表示,暂停腰痛丸、无敌药酒等十一种药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这些药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药监局表示,相关企业应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应版面,以不小于违法广告大小版面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的发布频次不得少于原违法广告的发布频次。
11种发布违规广告的药品:腰痛丸(汴京腰痛丸)、无敌止痛搽剂(云南无敌系列骨药)、无敌丹胶囊(云南无敌系列骨药)、外用无敌膏(云南无敌系列骨药)、无敌药酒、喘络通胶囊、安神丸(森得日布安神丸)、八味石灰华丸、一把抓、肝必复软胶囊、周公百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