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师科技创新人才表彰会

全国中医师科技创新人才表彰会
协办(赞助)邀请函

                        医协事业发[2005]第5号

  由中国医师爱心工程办公室和中国医师协会事业发展部共同主办的"全国中医师科技创新人才表彰会"将于2005年3月18日-20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大会将云集国内众多中药企业、保健品企业的代表;全国中医医疗机构,特色诊疗机构、中医药科研和教育机构的代表,以及具有创新中医药课题和专利的单位和个人等。
鉴于您(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特邀您(单位)独家协办(赞助)本次盛会,方案如下:
  一、独家协办(赞助)费用--贰拾万元人民币
   1、以贵宾身份出席本次大会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座;
   2、在开幕式上作5分钟致词(讲稿自备,主办单位审定);
   3、为大会题词,开幕式现场展示,以示祝贺;
   4、向出席大会的领导、专家和与会代表赠阅本单位宣传资料;
   5、与出席大会的领导、专家、记者等单独接见,并合影留念;
   6、大会背景板、手提袋和会议宣传资料等均体现协办单位名称;
   7、本次大会新闻通稿中重点宣传协办单位,并组织到会的首都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对协办单位领导进行专访;
   8、在《健康报》上为协办单位刊发800字以内有价值新闻报道;
   9、在大会特刊中为协办单位免费提供封面版位及2个彩色内插;
   10、大会会场、代表住处及联谊晚会现场悬挂协办单位条幅或摆放花篮;
   11、为协办单位举办一个专场发布会(1个小时),参加者除与会领导和专家外,还将有众多新闻单位的记者(主办单位邀请),协办单位的发言讲稿自备,由主办单位审定;
   12、安排电视台对协办单位领导进行专访,重点介绍协办单位,并在电视专题片VCD光盘的鸣谢字幕中体现协办单位名称;
   13、为协办单位搭建3m×3m的标准展台2个,并置于会场显著位置;
   14、由到会领导向协办单位颁发"21世纪中医药科技促进之星"锦旗;
   15、联谊晚会上以贵宾身份与参加领导同席,并作简短祝酒词。
以上方案可商议、调整,具体事宜请与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联系。
  二、会议指定汇款地址
  1、邮寄地址:北京宣武区南菜园甲3号五层2515房间(中医师大会组委会)
  邮 编: 100053
  2、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医师协会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432-819414423
(汇款附言请注明:中医师科技创新会务费)
  3、电话:010-51759125 85115290
  传真:010-51759125 65279534
  4、联系人:颜宏 俞琤 王振华
  E-mail:vip20050318@sina.com
  网址:www.cmda.net


           中国医师爱心工程办公室 中国医师协会事业发展部
             二○○五年二月一日 二○○五年二月一日

       协办单位回执

全国中医师科技创新人才奖申报及审评程序

一、入选条件
  1、本人(单位)长期积极从事有关中医药科研及临床实践工作,且成绩突出。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3、在国家级或省级医学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论文。
  4、至少具有一项师承创新或自主研发的中医药成果、专利,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经国家行政部门批准上市的医药保健产品。
  5、曾经为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须有实际事迹说明)。
二、评审程序
  1、认真填写参评登记表,并提供职称证明、发明或所获荣誉证明、批准文号等材料复印件;参评单位还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向大会提供单位或个人简介,及一篇3000字以内的论文。
  3、主办单位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选单位材料进行认真评议,通过后将通知入选单位。
三、推广办法
  1、向获奖单位(个人)所在地上级主管单位及当地有关媒体及时通报所获荣誉。
  2、将获奖单位(个人)的事迹、成果提供给有关新闻单位,以供刊登。
  3、由与会领导向获奖单位(个人)颁发"全国中医师科技创新人才"荣誉证书。
  4、主办单位将组织获奖单位(个人)与投资企业(家)间的互动交流,搭建合资合作平台。
四、特别说明
  1、因本次大会评选的"全国中医师科技创新人才"奖名额有限(只限55名),且不按区域划分,所以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及相关组织认真作好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同时,也希望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积极自荐。
  2、本次评选活动力图优中选优,最终获奖名单及其相关材料将上报卫生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有关部门。
  3、本次活动评审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1日。

全国中医师科技创新人才奖
  参评申报表

                   注:本表填好后连同汇款凭证传真或邮寄到主办单位。

部分参会人员名单
1、部分邀请参会领导和嘉宾:
殷大奎(卫生部原副部长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
杨 镜(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陆 君(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
蒋忠远(中国医师协会爱心工程工作委员会总干事长)
袁亚明(中国医师协会办公室主任)
李兰娟(浙江省卫生厅厅长 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
王永炎(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
金连弘(黑龙江省卫生厅厅长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理事)
刘玉芹(山东省卫生厅副厅长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理事)
李建国(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理事)
谢阳谷(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 中国医师协会理事)
姚志彬(广东省卫生厅厅长)
房书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梁菊生(中国中医研究院副院长 国家药审委委员)
杨甲禄(国家中药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谢世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中药处处长)
丁小翔(天津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米养素(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处长)
刘东林(北医三院科研处处长)
2、部分邀请参会外宾及投资企业贵宾:
俄罗斯驻中国大使馆、摩尔多瓦医药投资代表团专员、越南医药投资代表团专员、阿富汗医药投资代表团专员等。
3、部分受邀请参会金融及投资机构:
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北京环宇实业总公司、北京谦和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鑫润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4、部分邀请参会企业:
北京同仁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狮集团、天津天士力药业、北京章光101集团、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5、部分邀请参会科研及医疗机构:
中国中医研究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东直门医院、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北京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西苑医院、北京中医院、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河北省中医院等。
6、其它邀请对象:
国内中药及保健品企业的代表;全国中医医疗机构,特色诊疗机构、中医药科研机构的代表,以及具有中医药创新药物课题和专利的单位和个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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