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卫生部近日决定开展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将表彰200名全国优秀乡村医生,以进一步宣传乡村医生扎根农村、爱岗敬业、运用中西医适宜技术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乡村医生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标准包括: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连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乡村医生;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乡村
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坚决抵制假冒伪劣药品,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医疗事故;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所在村卫生室(所)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在本地区
能发挥示范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在从事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
据悉,荣获“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者将由卫生部授予“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授予奖牌和证书,并奖励5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