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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委纪检组监察局推进落实“三转”工作

  • 文章作者:于洋

6月18日,中央纪委驻国家卫生计生委纪检组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及直属(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前不久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驻委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三转”作了题为《提高思想认识聚焦中心任务 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的讲话,对贯彻落实“三转”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熙同志指出,实现“三转”,首先要转思想,转认识。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三转”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要认识到实现“三转”是党章和党内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质要求,是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迫切需要,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其次,必须准确把握“三转”的基本含义和要求。转职能,就是明确职责定位,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是解决“干什么”的问题;转方式,就是回顾总结工作,分析梳理问题,科学评估实效,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是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转作风,就是要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解决好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使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和作风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是解决“干得好”的问题。

李熙同志强调,各单位落实“三转”,要突出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抓住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提醒、督促和检查,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防范,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要严格执纪问责,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直属(联系)单位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登记管理制度,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驻委组局报告。四是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问责。坚持“一案双查”,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外,对因疏于管理、监管不力而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五是健全完善制度,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或讲话中。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使监督、办案、问责等主要工作有规可循,有规可依,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转变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遵守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防止“灯下黑”。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主责主业。要加强对直属(联系)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考察,把有正气、有能力、乐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对于不能很好履行监督职责的干部,将予以调整。

李熙同志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三转”和依法履行职责;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及时组建机构,配齐配强干部,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承担纪检监察工作。

会上,李熙同志交流了驻委组局在落实“三转”方面的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