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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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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统计汇总,2009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6,799件,解决588,34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55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6,060件,加倍赔偿金额1,104万元,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2,180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470万人次。(见表一)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一)投诉情况分类

  1. 投诉问题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58.9%,营销合同问题占8.8%,价格问题占5.6%,安全问题占2.0%,计量问题占1.6%,广告问题占2.1%,假冒问题占1.9%,虚假品质表示问题占1.4%,人格尊严问题占0.3%,其他问题占17.4%。(见图1)

图1    投诉性质比例图







    可以看出,在各类投诉性质中,除了涉及质量、价格、计量和虚假品质表示的投诉量同比有一定程度下降外,其他性质的投诉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2. 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百货类占29.1%,服务类占27.3%,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3.8%,家用机械类占5.1%,房屋建材类占5.5%,农用生产资料类占3.0%,其他类占5.7%。(见图2)

  可以看出,消费者对农用生产资料、服务类等类别的投诉量同比有所上升,对其他类别的投诉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图2    投诉类别比例图






    (二)投诉变化情况

   2009年,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相对较大的商品是保健食品、家庭影院和照摄像产品,同比上升幅度相对较大的服务是销售、航空运输、互联网。(见表四)

  表四投诉上升幅度居前十位的商品和服务(单位:件)




    投诉量同比下降幅度相对较大的商品是医疗辅助用品、移动电话和房屋,下降幅度相对较大的服务是医疗、邮政/快递和铁路运输。(见表五)

  表五投诉下降幅度居前十位的商品和服务(单位:件)






    从各类商品和服务的投诉量来看,2009年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服装鞋帽、移动电话、食品、电信和销售。(见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