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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160多次私吞急救费 主动自首被从轻判处

   26岁的女医生王某(化名),每天随120救护车出急诊。受一件偶然小事的启发在急诊费上打起了歪主意,半年里她160多次侵吞病人交到她手里的出诊费3万余元。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王某最终主动投案自首。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贪污罪从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4年年初一个早晨,在某医院救护科工作的王某随120救护车出诊。处置完病人的病情,收费开收据时,因为天冷,王某用的圆珠笔不出水。虽然收据的第一联没有写上字,但无碳复写纸的二、三、四联上已经留下清晰的字迹。于是王某将第二联收据交给了病人。回到医院后,王某将无字的第一联收据填好,交给财务室。突然,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出诊费我自己收,病人交多少钱没人知道,交给医院的那联收据不是我想写多少写多少,剩下的钱不是都归自己了吗?

    再次出诊时,王某按照规定收了病人300余元出诊费,并开了收据,但把第一联空出来没填金额。回到医院,王某将出诊金额少写了100元。后来王某又这样试了几次,过了一段时间,这事儿没被发现,王某的胆子大了起来,本来她只是遇到出诊费用高的,才少交给医院钱,自己留下一二百元。到后来她几乎是出诊就贪,不管诊费是几十、几百,都只是在第一联上填上很少的数额,其余的都进了自己的腰包。有了钱,王某很是潇洒,请朋友吃饭、娱乐总是抢着“买单”。很快贪污来的钱就花光了。

    半年下来,王某算了一下账:短短半年侵吞公款160多次,共三万余元,相当于自己一年多的工资了。在良知的折磨下,她终于下定决心:向单位如实交代,并退出全部赃款。之后,王某来到区检察院自首。她对检察官说:“我曾经也想收手,中间停过一段时间没有私吞出诊费,但不久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我想通过法律的制裁来制止、惩罚我自己,这样我才能得到解脱。”

    有关人士认为,此案虽然贪污金额不大,但也充分暴露出救护人员直接收取出诊费的管理漏洞。如果不能由专门部门统一收取出诊费,也至少要有一个两人监督机制。否则收钱的人既是会计又是出纳,很容易让人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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