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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2012:基层改革面临“人”“财”两大难题

财政压力增大

新医改新建立的基本药物制度,并已经完成了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覆盖。而与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推行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需要政府财政增加投入,补贴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损失以及医务人员的工资。

与陕西省一样,不少地方都表示,目前的财政投入仍难以建立长效性的财政保证机制。

黑龙江省卫生厅医改办提出,应该强制基层政府履行医改投入责任。对于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匹配比例履行医改投入责任的地方政府,由上级政府在下年度转移支付中,按标准直接预留。

不过,是否履行补偿责任是一方面,能否履行则是另一个方面。主要采取财政补偿方式推行基层医改的陕西省就明确表示财政压力的增大。山东省甚至还提到,需要地方补偿、配套的部分已经超出了地方财政的负担能力。

除新产生的财政压力外,地方还面临基层医疗机构债务问题的解决。2011年,发改委、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提出“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但不少地方提到,资金缺口大,化解任务艰巨。

重庆市提到,经过摸底,重庆基层医疗机构长期债务总额约为12.5亿,而中央于2011年的补助则为5400万元。

不仅如此,有些地方的债务问题还可能比原来的估计更为复杂。广西自治区提到,初步汇总后,全区基层医疗机构的长期债务为8.2亿,其中2009年及以前的债务为5.2亿。但实际上,原来反映在债务报表上的数字则仅为1.96亿。

按照计划,债务清理需要于2013年9月左右完成,而广西则担心债务问题如不及时解决,还有可能影响到基层破除以药补医后运行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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