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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三年账本分析: 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三连降

在新医改推行的头三年(2009-2011年),卫生总费用总计达到61791亿元,超过医改启动前6年的卫生总费用之和,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3.6%.

日前,卫生部刚刚完成了2011年卫生总费用的初步核算。结果显示,201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2426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比重达到30.4%,比2010年增长1.7%;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为34.9%,比2010年降低了0.4%;社会卫生支出比重为34.7%.

卫生总费用主要反映了一定时期中全社会筹集和使用的卫生资源总量。新医改中,我国卫生总费用的结构逐渐发生变化。个人支出所占比重依次为37.5%、35.3%和34.9%,保持逐年下降趋势;而按可比价格计算,年政府卫生支出年均增速为21.7%,高于同期卫生总费用和财政支出的年均增速。

可见,卫生总费用快速增长,主要是政府投入快速增长的结果。而与增加政府投入相对应,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以下称“控费”)则是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另一个侧面。

长期以来,控费都是卫生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就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的问题就已经下发过通知;而在新医改启动的前一年,卫生部再一次发文,从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从两次文件可以看出,通过行政手段降价是之前控费的主要思路,包括降低药品、耗材、检查等项目的价格。不过实践当中,这一思路的效果并不理想。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之前的四年当中,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连续4年每年以5%的幅度上涨。

这一结果也表明,在不改变现有体制情况下,单纯的降价措施难以实现控费的目标。而在政府投入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还有可能使情况变得更差。

“如果增加的投入不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结合起来,这些投入不但不能促进改革,很有可能会固化旧有的利益格局,反而为下一步改革增添阻力。”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第二届中美健康峰会上指出,医药要“把增投入与建机制相结合”。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此前也曾表示,“利用机制引导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在10月31日卫生部发布的2012年各地加强医药费用控制的通报中,控费方式已经发生转变,主要包括医院与基层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药品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

在卫生部部署的下一步工作中,控费已不是最终目的,而成为了推动公立医院体制转变的手段。在继续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纵向流动的同时,疾病康复和延伸服务开始受到重视,并提出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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