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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育险费用按人头包干付费

记者从29日召开的银川市社会保障民生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遏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银川市打破过去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的模式,建立了“按人头包干付费”机制,并以谈判形式确定了各级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

根据银川市出台的《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医疗费、终止妊娠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及因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费,均实行按人头包干结算。具体为: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按每人400元包干给女职工;女职工生育的三级医疗机构只能收取3900元住院医疗费,市二级医疗机构收取2900元,县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1900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收取600元。

为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银川市规定,允许定点医疗机构对人头包干中参保职工个人应付的部分进行减免,银川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按季度预付制度;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完全化的即时结算。银川市还规定,参保职工向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包干付费以外的特需服务,经本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后,发生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负担。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戴玉荣说,实行这种付费制度,有利于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服务成本,遏制过度医疗服务,还有利于分流生育医疗流向,引导参保职工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均衡医疗机构生育服务承载负担。

据了解,新规定实施半年来,银川市生育医疗费保险比例由过去不足60%提高到80%以上,参保职工生育剖宫产率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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