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和卓越领导者评选的通知
- 文章作者:xywy
五、评选办法
1.由企业自荐、各医药行业协会推荐经组委会初评,每一单项选出20个备选对象,进行网络公示和网络投票;
2.组委会邀请有影响力的行业专家组成评选领导小组和评委会,领导评选工作,并为评选对象打分;
3.最终评选结果由网络投票和专家投票产生,其中网络投票占40%,专家投票占60%,两项得分相加;
4.搜狐健康担任本次评选活动的指定直播媒体,发布候选对象参评资料,接受网络投票。
六、评选工作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十一五”期间医药行业总结表彰工作作为协会的年度重要工作,在年初确定下来;
2.10月份确定评选项目;
3.10月下旬发布评选信息;
4.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收集参评材料;
5.11月下旬网络媒体公示入围者资料;
6.11月下旬网络投票;
7.12月初专家投票;
8.12月上旬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七、特别说明:
1.此次活动是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共同开展的公益活动,旨在表彰“十一五”期间的优秀医药企业及卓越领导者,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评企业范围:中国大陆范围内合法经营的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均可申报参评,企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工业企业、医药商业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医药研发企业(含医药研究院所、CRO组织)等医药行业相关企业,多种经营的集团企业申报时请以集团内从事医药经营的企业名义申报。
3.申报奖项个数:一个企业可以申报“优秀科技创新案例”、“国际化先导企业”、“企业卓越领导者”三项奖项中的一项、两项或者三项,组委会在数量上不作特别规定。
4.申报资料提交办法:按照本通知附件格式填写拟申报奖项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yiyao115top10@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上著名“企业名称+参评奖项名称”(例如:xx制药公司申报国际化先导企业奖)。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院3号楼404、407室
联系电话:010-68004156、84108745
电子信箱:yiyao115top10@126.com
协会网站:www.cpema.org
联系人:王丽然、刘芳、蔡武
九、评选活动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
中国非处方药药物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咨询服务工作委员会
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环球康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直播:搜狐健康
媒体支持: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医药经理人杂志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