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将与住宅同步规划

社会养老服务今年有望得到整改。

近日,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称,今年将在全国全面清查小区配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情况,要求将养老服务、相关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城乡规划。未按照规定配建的,必须限期进行整改。

国务院去年下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小)区,须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交付使用。

民政部此次下发的通知称,各地要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检查工作。新建居住(小)区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型住宅开发项目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适当分散布局,小型住宅开发项目可在相邻附近适当集中配置。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对未按规定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启动整改工作,限期落实。民政部同时称,用于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用房,不得挪作他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的用途,严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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