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爱婴医院复核

爱婴医院是宣传推广母乳喂养,保护和促进母婴健康的重要阵地。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倡导下,我国创建了7300多所爱婴医院,占全球爱婴医院的三分之一,营造了良好的爱婴爱母社会氛围。随着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不断增加,对爱婴爱母服务内容和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总结前期爱婴医院创建工作经验基础上,我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爱婴医院复核,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不断提高母乳喂养率,逐步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规范产科、儿科服务,强化质量安全,促进母婴健康。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婴医院复核、评估及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对曾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对参与爱婴医院创建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对于达到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其统一颁发“爱婴医院”牌匾,并公布本省(区、市)爱婴医院名单。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爱婴医院复核和评估工作,汇总公布全国爱婴医院名单。

在建立爱婴医院管理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一是加强爱婴医院日常监管,对违反爱婴医院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者,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后取消其爱婴医院称号;二是爱婴医院称号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程序再次组织新一轮的爱婴医院复核工作。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复核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权变更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复核结果。

《通知》包括4个附件,《爱婴医院复核方案》明确了复核对象、标准、周期、程序和各级职责;《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明确复核标准、指标、内容、检查方法和评分标准;《助产机构爱婴指南(2014版)》主要是为具有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参考;《爱婴医院牌匾制作说明图》明确“爱婴医院”牌匾的材质和规格,由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颁发。

我国有8.8亿妇女儿童,是规模最大的群体,促进母婴健康,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谐,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加强爱婴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对于适应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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