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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心脏病患者 怀孕生子需谨慎

  据上海远大心胸医院特需中心主任张雅君称,生育是女人的天赋,但并不是所有女性都能正常生育的,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这么一群特殊群体——心脏病患者,她们由于心功能的不健全可能会导致她们不能轻易怀孕生子,因而成了家庭幸福生活的一大障碍。但是心脏病患者真的就不能要孩子了吗?

  为什么心脏病女性不能轻易要孩子?

  在怀孕过程中,母体血液循环系统会为了适应胎儿的生长发育而产生一系列变化:血容量比未孕时约增加35%,心搏出量比未孕时增加20%-30%,明显加重了心脏的负担。临产后,由于子宫收缩,大量的血液涌向母体血液循环,增加了回心血量。分娩时用力屏气,腹压加大,使内脏血液涌向心脏。产后排空的子宫收缩时,大量血液从子宫突然进入血循环。

  这些变化,正常心脏是完全可以负担。但如有心脏病则可能负担不了这额外的变化,容易在孕晚期、分娩时及产后开始3-4天发生心力衰竭,重者可威胁产妇及围产儿的生命。因此,患心脏病的妇女,在婚前检查时,就要了解婚后能否怀孕和生育。

  心脏病女性在何种条件才能怀孕生育?

  据张雅君主任介绍,患心脏病的妇女能否负担妊娠和分娩,可根据心功能以及有无心衰病史决定。心脏功能一般可分四级:Ⅰ级,胜任一般体力活,无心悸,气短症状;Ⅱ级,一般体力活动稍受限制,可有自觉症状,休息可使症状消除;Ⅲ级,活动明显受限,难以操持一般体力活动;Ⅳ级,难以做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症状。

  心代偿功能Ⅰ级及Ⅱ级病人,可以怀孕,但必须加强孕期保护,减轻心脏负担,密切注意心功能情况,防止发生心衰。一般可以安全度过孕产期,但分娩应在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且要提前数日住院。

  心脏代偿功能Ⅲ级的病人,除非整个妊娠期住院卧床治疗,否则不宜妊娠。

  心功能Ⅳ级病人,妊娠后心衰发生率极高,不宜妊娠。

  另外,有无心力衰竭病史,也表明了心功能代偿情况。曾经有过心衰病史的妇女,若是怀孕,再发生心衰危险性也大。

  因此,张雅君主任特别提醒,不宜怀孕生育的心脏病患者,一定要遵医嘱严格避孕,最好做绝育手术,不要冒生命危险。如果万一怀孕。也不要抱侥幸心理,应尽早去做人工流产。此外,心脏病人的性生活也应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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