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艾滋病流行趋势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
- 文章作者:零点
夏秀(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如果我得的是癌症或是没有传染性的疾病,孩子可能早就被收养了,正是这常人谈之色变的艾滋病,让不少人‘犹豫’了。”
“夏秀的遭遇令人遗憾,但的确反映了目前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对于艾滋病的认识。虽然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对艾滋病传播途径有理性认识,孩子也有医疗机构健康报告的证明,但他们仍然担心可能会面临的风险:一方面是信息保密问题,一旦孩子的艾滋病母亲身份泄露,极易引发周围人对收养家庭的歧视;另一方面,由于母亲仍然健在,收养关系确立了,但要彻底断绝母子关系是不可能的,对收养家庭来说也面临风险;同时,从内心来说,仍然担心是否会有感染的可能。”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吐尔文江说。
“归根结底还是社会歧视问题。”吐尔文江认为,社会对艾滋病的心理歧视有着很深的社会文化背景,虽然国家各个部门逐年加大对艾滋病防治的资金投入与宣传力度,但大多数公众对艾滋病的认识比较浅。
为免受歧视,很多艾滋病病人都选择了隐瞒病情。和夏秀一样,古依(化名)也是一名艾滋妈妈,她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家人得知她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开始刻意地孤立她、疏远她。古依有苦说不出,有时忍得几近疯狂,真想一死了之。
歧视,已成为悬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艾滋病病人头上的一柄利剑,不时剜割着一颗颗伤痕累累的心。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公室获悉(以下简称“新疆艾防办”),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2532例(累计报告感染者人数位居全国第五,人群感染率位居全国第二),其中艾滋病病人5651例,死亡3824例。全区所有的县、市、区均报告有艾滋病疫情。据疫情估计,全区感染者人数近6万例。
新疆艾防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疆艾滋病流行趋势已呈现出如下特点:疫情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上升趋势有所减缓;静脉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率呈下降趋势,性传播逐渐成为主要途径;艾滋病流行因素广泛存在,正在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社会影响已经显现,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来自卫生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0月底,我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7万余例,其中病人13万余例,死亡6.8万余例。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疫情严重。
与此同时,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性同性性传播上升速度明显。历年报告病例中男性同性性传播所占比例从2008年的5.9%上升到2009年的8.6%。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坦言,高危行为广泛存在,缺乏阻断经性途径传播的有效干预手段是艾滋病防控工作面临的一大挑战。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近年来,我国艾滋病反歧视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对于艾滋病患者表现出一定包容度,但高危人群不愿意接受检测、感染者不愿意暴露自己感染状况等情况仍然存在。这些都不利于艾滋病的早发现与早治疗。
“目前,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意味着艾滋病离普通人越来越近了。然而,受传统观念影响,大多数人仍觉得艾滋病离自己很遥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沙妮娅·马木提说。
在多数人心中,艾滋病仍然是一个十分隐讳的话题。
每年12月1日的世界艾滋病日,各部门都要进行艾滋病防治集中宣传。但在去年共青团乌鲁木齐市委、乌鲁木齐市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发放宣传资料及避孕套的艾滋病宣传服务活动过程中,“离我远点”、“我不想要这个”、“这跟我有什么关系”等反馈结果令人担忧。调查中,八成市民拒谈艾滋病,认为艾滋病离自己很遥远。
吐尔文江说,艾滋病本身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但在我国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艾滋病等同于道德败坏、性乱等道德问题。同时,由于艾滋病无法根治,感染上艾滋病似乎就与死亡画上等号,人们大多会产生极度恐惧心理。道德与死亡恐惧的双重叠加,人人谈之色变。
《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视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表示其家人曾因自己的感染状况而遭受歧视。在有子女的受访者中,9.1%的受访者称其子女(不一定是感染者)由于家长的感染状况被迫离开学校。女性所遭受的侮辱和歧视较男性更为普遍。
“相对男性而言,女性在面对艾滋病的侵扰时,表现得更加脆弱。”沙妮娅·马木提说,调研中发现,很多艾滋母亲由于文化素质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弱,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知之甚少,她们大多被动地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怕遭受歧视而隐瞒病情,成为直接的受害者。
夏秀和古依都是接受艾滋病母婴阻断传播的受益者,她们还享受免费抗病毒治疗,定期去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取药、复检。
古依在领取免费的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时,曾多次见过一个从事性服务的年轻女郎。古依说:“女郎怕被周围人发现,常从县城跋涉几百公里来到乌鲁木齐取药,在其工作地点,没人知道她是艾滋病病人。”
古依劝她,“别再危害他人了,在这个圈子里找个男朋友好好生活。”
女郎却说,“社会歧视我们,我要报复。”
吐尔文江在调研时发现,在我国,由于社会歧视、死亡恐惧及绝望心理等诸多社会因素,患者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后,通过血液和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高危行为几率较高,而在部分国家,公众在知道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后的高危行为比率能控制在68%。
“目前,国家各部门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艾滋病防治、咨询、心理干预等工作,通过在县、市设立专门的针具交换点、艾滋病母婴阻断药物治疗等方式,大大降低了艾滋病病毒通过吸毒或母婴传播的几率。但是,目前通过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巨大危害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吐尔文江说。
“目前,面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依然不够,很多政府部门受传统思维影响不敢公开地开展宣传活动,公众越不清楚,越会增加对艾滋病的恐惧,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吐尔文江表示,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特别需要开始反思艾滋病防治宣传的有效性。
“恐惧来源于无知,无知又加剧了恐惧。”吐尔文江说。
涉艾儿童的救助困境
2009年年底,一则报道曾令夏秀(化名)欣喜不已,“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将获每人每月600元补助”,夏秀把这份报纸和儿子的健康诊断整齐地摆在文件夹里。这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妇女知道,“做任何事得有依据”。
然而,夏秀在咨询当地民政局后得知,政策并未惠及乌鲁木齐。
在各级民政部门的文件中,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共有3类:父母双方因患艾滋病死亡的未满18岁的*人(即艾滋病致孤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他们受父母双方或一方患艾滋病的影响,生活陷入困境,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同时,由于失去有效的照料及教育、心理发展等原因,极易导致犯罪或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工作,帮助他们摆脱生存和发展困境,使他们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解决抚养、求学、就医等问题已迫在眉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减少社会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2009年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会同三部门联合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暂行办法》,对全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救助安置工作进行了细化、完善,在救助标准上,财政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发放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保障金,其他生活困难的城乡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然而,由于新疆部分地区地方财政困难,投入有限,救助安置资金存在较大缺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克拉玛依市民政局已协调市财政局筹措资金,为辖区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发放了每人每月6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资金紧缺成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开展大范围救助工作的瓶颈。于是,与国际、国内相关艾滋病防治项目、基金会合作,成为部分政府相关部门与民间机构参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关怀救助的主要途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沙妮娅·马木提介绍说,针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在全国妇联、卫生部等部门指导下,区妇联近年来积极争取国内、国际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陆续开展了“中国温暖‘12·1’爱心基金项目”、“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社区关爱项目”、“12·1”关注艾滋孤儿万户爱心家庭等项目。目前,接受资助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达千余名。
“得到项目基金救助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毕竟有限,要扩大覆盖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参与。”沙妮娅·马木提说。
与此同时,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心理问题也应该被提上议程。
夏秀的儿子目前已经严重缺乏安全感,而一旦母亲的病情被公开,孩子还将面临社会歧视和舆论压力。
据了解,新疆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进行心理干预的民间组织。
针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救助安置,相关部门曾提出建立专门的救助安置中心,但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吐尔文江说,设立救助中心等于给这个群体贴上了标签,把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单独剥离,不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还将面临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指责。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所有人主观上都会认定他们是无辜的。然而,目前国家及国内外公益组织对这个群体投入的大量资金及关怀救助大多属于临时性的,缺乏制度性安排,这需要当地政府的科学认识及资金投入,全社会共同努力参与。在新疆,要从根本上解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关怀救助及安置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吐尔文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