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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做透析治疗遭拒讨要“就医权”

患上尿毒症想到本地就近透析,却被医院婉拒。近日,洪湖患者王先生到本报投诉,称医院剥夺了他的“就医权”。

王先生是洪湖人,他介绍,2007年底,他被查出患上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治疗。2008年1月,他开始到洪湖市人民医院透析。今年6月底,王先生做透析前检查后,医院称王先生染上了梅毒,拒绝他再到该院透析。

随后,王先生转到武汉协和医院边治疗梅毒,并在武汉另一家医院透析。通过两个月的治疗,他的梅毒已基本治愈,但当他拿着出院结果回到洪湖人民医院时,该院仍不为他进行透析。

王先生说,他是医保患者,如果能在洪湖治疗,报销比例较高,每月可比在武汉治疗多报1000元左右。为此,王先生多次与洪湖市人民医院沟通,无果。王先生认为医院剥夺了他的就医权。

前日,记者来到洪湖市人民医院,该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血液传播是梅毒的一种重要传播途径,而透析主要是对血液进行“消毒”,王先生的梅毒虽基本治愈,但仍是病毒携带者,以该院的医疗能力,尚无法为此类传染病患者进行透析。

这名负责人表示,这不是“就医权”的问题,而是治疗能力的问题,他们没必要拒收患者。同时,他们也能体谅到王先生的情况,还帮他在荆州寻找了一家能进行治疗的医院,但王先生并未到荆州治疗,而是长期在武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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