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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月起医院室内全面禁烟 医疗机构禁售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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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完全禁烟从医疗机构先行。昨天下午,市卫人委出台《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细则》,从今年6月起,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市医院所有室内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地方吸烟。

  国家卫生部去年出台规定,要求2011年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禁烟。深圳定出了更为具体的时间表:今年6月,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市医院所有室内场所及机构内的公共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

  市卫人委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在入口处、主要通道旁、电梯、楼梯、病房和其他诊疗场所等区域内张贴明显的禁烟标识。医疗机构内的商店、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综合性医院还要提供戒烟门诊服务。

  据了解,为了真正能实现禁烟,市卫人委根据我市控烟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前期控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医疗卫生机构力争一步到位,尽量不设置吸烟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控烟过渡时期的选择,可以在室外设置吸烟区。但是吸烟区必须满足5个条件:一是必须在室外,四周敞开;二是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通风良好;三是要有明显的吸烟区引导标识;四是在吸烟区设立控烟的宣传牌;五是本机构员工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

  市卫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一段过渡时期,让人们普遍习惯了室内禁烟后,室外的吸烟区将取消,最终实现进入医院区域内就完全禁烟,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