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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保基金支付药事费 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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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记者获悉,2010年江西省将在实施基本药物试点的49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多渠道补偿机制,这些机构的药事服务费按参保人基本药物使用总量的15%收取,并由医保基金埋单。

  看病费用可确保降低:医保基金支付药事服务费

  3月22日,记者在这份名为《江西省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看到,医改要建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各级医保报销收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创收、省财政奖励等多渠道形成的资金来源,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在多渠道补偿中提出的医保补偿。

  《规定》指出,除了加大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力度,基层医疗保险药事服务费按参保人员基本药物使用总量的15%,通过购买服务转换机制,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省卫生厅药政处负责人解释:“也就是说,如果患者看病使用了100元基本药物,医院可以收取药事服务费15元,但这个钱不是由患者直接掏,而由社保基金支付。”

  “我们希望通过此举,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降低药品报销基数,既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又使医疗保险基金减轻负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

  医疗机构可放心:经常性收支缺口有了保障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后,原来占到收入一半的药物利润,现在的收入为零。如果没有财政性补偿,医生平均月收入将会减少五六百元,医院的水电和房屋维修都会成问题。”3月22日,新建县乐化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赵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去年12月1日,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国家基本药物试点。试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省级网上集中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财政性补偿。

  财政补偿方面,《规定》称,市县财政核定的财政补助资金采取月初预拨70%,年终统一结算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收支差额,根据考核结果,由当地财政拨付。省财政补助部分将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分配、一次下达。

  赵峰认为,“药品零加成”后,财政长期补贴基层医疗机构不大可能,让医保来埋单确实是一个两全之策,既考虑到了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又确实没有增加患者的直接负担。

  把医保基金用好:报销“扩容”要稳步推进

  然而,这个看起来“多赢”的举措,也有一些单位和个人颇有微词,问题集中在:医保基金报销范围不断扩大,药事服务费会不会让医保基金难堪重负?

  南昌大学一名长期关注医改的教师说,医保基金是一种看病补偿机制,它不是社会保险,“不要什么报销都往这个筐子里装”。

  余江水是新建县农医局局长,这名多年和新农合打交道的专业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担忧:“新农合基金确实有节余的年份,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多到无限扩张的地步。”

  据介绍,自从2006年实施新农合政策,参合农民积极性越来越高,以新建县为例,参合农民已经超过95%,报销数量也在逐年增加,2006年、 2007年新农合基金略有盈余,2008年收支基本平衡。到了2009年,由于新建县增加了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报销,“光明·微笑”行动也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尽管人均投保基数由2008年的90元增加到100元,但当年新农合基金使用率达108%,超出256万元,只得“借用”前些年的基金。

  省卫生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医保基金中,由于投保起点高、基数大,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基金状况相对要“宽裕”一些,最令人担心的是怕新农合基金“驮不住”。

  尽管对医保基金使用有些担忧,但接受采访的专家都表示,此次多渠道补偿的确是改革的大方向,扩大医保报销范围,一定要考虑到医保基金的承受范围,逐步推进,这样才能让江西省的医改走得更好,更加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