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疗新政”破解弱势人群“看病难”
- 文章作者:王辰
“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日前,卫生部部长高强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再次严厉强调了这一“铁律”。
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又强调,与此相适应,医疗卫生部门从今年起,将推行一系列防止见死不救现象和保障弱势人群看得起病的新政。如:在公立医院设立救助基金;在各地市选择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官方则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重点巡查和监督医方维护群众利益的情况等。
显然,这些新政得以实施,必将破解一些看病难题,给国人特别是给遭遇看病难的弱势人群带来福音。
近一个时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有些医疗机构,不但高收费等现象突出,而且不时发生因患者没钱而见死不救的恶劣个例。前不久京城一位民工突发急病,民警将其送到医院后,尽管患者不停喊“救命”并且吐血,可是由于一时交不上钱,医院硬是不予施救,结果导致患者惨死在病房走廊里。
造成这类悲剧,主要原因无疑是在医方,即有些医务人员淡忘了救死扶伤天职,丧失了起码医德等。同时,近年来医疗机构过于市场化和过于向钱看,也是一个重要根源。有些医院市场化后,把本来具有公益性的诊疗行为,完全“化”成了追逐自身利益的赚钱行为。在这样的运行轨道中,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者,自然就千方百计从患者身上捞钱,也自然会认为救治收不到钱的伤病员是挖自己的“肉”补别人的“疮”,从而极不情愿干这类事情。
其实,医疗卫生事业的根本属性是公益性和公平性。这种属性决定了它不应该市场化,也决定了政府必须健全保障贫困伤病员亦能得到应有救治的机制。其中,建立由政府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的平价医院或济困病床等,就是有效机制之一。试想,如果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那医院及其员工还会不择手段乱收费吗?还会担心因收不到钱而见死不救吗?实际上,建立健全这类机制,是化解这类顽症的关键所在。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卫生部推行的上述医疗新政,无疑彰显了政府关注民生的责任之光、人本之光。
当然,完善相关机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诸如完善社保和医保制度等。而且,这也不单是各级政府要做的事,各行业、单位包括公民自身等,亦都应当各尽其责和义务。总之,笔者坚信,只要我们各方共同努力,就不难破解一些医疗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