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司更名扩权 卫生部强化疾控和监管问责

  • 文章作者:王辰

    1月10日,在卫生部2006年首次“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目前,我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中机构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和预警系统的完善均取得新进展。此外,在今年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中要强化追究责任制度。而就在三天前,卫生部已经着手部署强化疾病防控和监督管理问责的具体工作——组建“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卫生监督局。”其前身分别是“疾病控制司”和“卫生执法监督司”。

  供疾病预防控制局调剂的80名事业编制和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卫生监督中心的120名事业编制,均实行公务员管理。“关于增加处、室设置等目前还没有具体方案”,卫生部有关官员回应说。

  1月7日,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两局的工作重点是,转变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和服务作风,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充实现场处置力量和农村社区力量;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的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

  在当天卫生部新闻办对外发布的2006年十大卫生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中,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严格卫生服务监管都在其列。其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更是作为工作要点中的头等任务。

  “更名扩编,无疑表明卫生部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强化疾病防控和监督管理两大职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长、原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蔡仁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蔡仁华介绍说,“司”是卫生部的内部机构,“局”就可以直接对外,可以扩编,具有人、财、物等方面的相对独立性。过去“司”更多的是参与调查研究等内部管理,例如原疾病控制司,主要职能体现在拟定疾病防治的规划和措施,政策指导和法规颁布等,具体管理和联系都要通过各省市卫生厅、卫生局。疾病控制司改局,无疑加强了各级政府疾病控制监管部门的内部联系。疾病防控职能的加强将大大提升行动效力并节约行政成本。

  2006年的工作要点中亦提出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高强也强调,今后的重点,将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高强表示,卫生部已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方面采取措施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