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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近百孩子莫名致死致残 病发前均打过疫苗

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之四:高温疫苗的背后

■本报记者 王克勤

山西为什么会出现大量高温疫苗?原来疫苗是如何管理的?

疫苗原来实行封闭式渠道管理

疫苗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武器。对于疫苗的生产、供应,几十年来中国一直实行严格的计划生产、计划供应的管理体制,即所谓“封闭式渠道管理”模式——所有疫苗均由国家指定工厂生产,并由国家疾病预防机构统一逐级订购、分发和周转储存。并且要求“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监督指导下使用”。

作为由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组建的、实施山西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山西省疾控中心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对攸关全省3500万人生命健康保障之疫苗进行管理与配送。

与全国各省区一样,山西境内疫苗的配送、管理过去一直实行“封闭式渠道管理”。在2005年10月之前,具体配送工作一直由该中心的内部科室——生物制品供应站负责。

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即“政府计划分配,个人免费接种,国家统一买单”。一类疫苗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均标明“免费”字样和“免疫规划”专用标识。

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即“个人自主自费接种”。

在这种模式下,生物制品供应站一方面根据免疫规划采购供应一类疫苗,同时经营二类疫苗,但是经营二类疫苗的收入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纳入国库。

然而,自从2005年6月1日《疫苗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二类疫苗供应与销售方式发生了变化。

二类疫苗有“商机”

新颁布的《疫苗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疫苗统购统销的模式,打破了疾控机构垄断疫苗供应,特别是二类疫苗供应的体制,其根本目的是降低二类疫苗的价格,从而让百姓受益。

国家放开二类疫苗流通市场,对于二类疫苗,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可向疫苗生产企业或经批准的药品批发企业直接购买,即“企业自由买卖,市场平等竞争”。

陈涛安对记者说:有人从《疫苗条例》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首先,《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条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疫苗使用管理的权力,二类疫苗可以企业经营,这就有了商业机会与利润空间。其次,二类疫苗从出厂到零售的差价很大,出厂价10元,零售可达30元—50元,存在暴利。再次,疫苗市场需求不断增长。“非典”以后老百姓防病意识很强,疫苗消费量逐年加大,特别是,卫生行政部门有权根据属地疫情发布接种二类疫苗“建议信息”。

更为重要的是,经过这些年的建设,全省已经形成了成熟而完整的疫苗系统网络。

“卫生部企业”空降山西

陈涛安说,就在此时,山西省疾控中心发生一系列耐人寻味的人事变动,许多业务骨干被陆续免职。

2005年7月,山西省疾控中心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被免职。

10月,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陈宏生、副站长张俊书被停止工作。

12月,财务科科长杜碧杰被免职。

陈涛安回忆说,“单位一把手栗文元非常严肃地通知我,经过组织研究决定,你要离开本职岗位,调到后勤物业管理科从事杂务工作,具体的工作任务是长期休息,工资、奖金一点不会少。一把手还说:你的工作很突出,没什么失误,调你去那里是中心党委的决定。”

在许多业务骨干被免职的时候,来自北京的山西人田建国,于12月28日被任命为当天成立的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与此同时,原来负责疫苗配送的生物制品供应站撤销。

记者看到山西省疾控中心2005年12月12日的《会议纪要》这样写道:

经过慎重考虑,认真研究,仔细筛选,最后确定了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一直经营生物制品,并对山西市场比较了解。单位设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由该公司进行二类疫苗的市场经营,每年交中心380万元,每季度交一次,另交50万元风险抵押金。

16天后,山西省疾控中心发布《关于成立生物制品配送中心的通知》,“希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生物制品企业”“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部属企业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卫公司)。该公司董事长田建国自此正式出任该配送中心的主任。文件规定:

配送中心的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配送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疫苗配送及二类疫苗的供应和管理。该中心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2005年12月31日前山西省疾控中心生物制品的债权债务委托北京华卫公司负责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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