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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价机制将迎来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改革

首先,在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价格均已放开的情况下,药品的绝大部分原材料、辅料价格也是放开的。因此药品的生产成本并非固定不变。但是按照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医药企业虽然手握一定的自主定价权,但是这些定价权大部分只允许对用量小、价格低的药品起作用。这种定价方式,一方面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能相适应,另一方面政府定价让企业处于被动的地位。“实际上,由于政府定价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而药品的生产成本却不断变化,政府定价却无法频繁调整,这才制约了企业的活力,限制了市场调节的经济运行机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说。

其次,由于我国流通环节中药企的运营成本高,管理混乱,直接导致药价虚高。顾昕提到,药品经销层次太多,不正当竞争激烈,流通领域缺乏规范等等,都是目前我国在药物管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而由于药物在流通领域中的利益固化,医疗腐败成为了药企行业中的潜规则。顾昕表示,药厂、药商、医药代表、质检顺加作价的问题多多,一些药品生产厂商就有了虚报成本的空间。而且,流通环节的繁复,也让医药腐败有了空间,药厂虚增生产成本牟取高额利润的行为就有了可乘之机。

再者,政府价格决策科学性欠缺。由于药品的专业技术性较强,药品的价格制定比一般商品的价格制定都要复杂,而我国直至目前依然没有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价格决策制度和程序,这样的政府定价作用就会大打折扣。相反,国外在运用药物经济学的方法来全面评价药物内在价值上已有较长的历史,更有一套成形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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