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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终结强制引产必须先破除计划生育崇拜

据媒体报道,前不久闹得沸沸扬扬的陕西大月份孕妇被强制引产事件已经获得形式上的圆满解决,受害者一家最终获得当地政府7万余元的一次性赔偿补助。但是不幸的是,最近又有人爆料称,在福建石狮市类似悲剧再一次上演——怀孕近7个月的孕妇潘春烟被村干部强行带走,并被强制实施了胎儿引产。

强制引产的悲剧“你方唱罢我登台”,演了一出又一出,母亲们的眼泪也不知道为此掉了多少。在为之唏嘘哀叹之余,亦引发笔者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深深反思。

人口政策世界各国都有,可中国似乎对此特别看重,乃至将其上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政府代民众强行计划。究其根源,或有人言:“中国是人口大国,人满为患,若不有所节制,将来不免有人口爆炸的危机。”于是乎,一种叫做“计划生育崇拜”的症结在国人的心中滋生蔓延,俨然成了解决人口问题的不二利器。

可是势随时易,且不论一个社会所能容纳的人口绝对数量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中国所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其正的作用(直接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已经越来越明显地受到其负的作用(人口老龄化,男女结构失调以及民族结构急剧变化等等)的挑战和威胁。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之时,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不论按60岁还是按65岁的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在1999年10月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到2009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了空前的1.6714亿,占总人口比重的12.5%,即每八个中国人当中就有一名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

可一方面是人口的老龄化现象不断加剧,国家“未富先老”,另一方面却是全民的生育量长期维持在不正常的超低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仅为1.181,其中城市为0.8821,乡村为1.4375,镇为1.153,均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维持人口正常更替需要的总和生育率2.1水平。而根据相关专家估计,实际数据要比这个数字低得多,可能仅在1.2到1.5之间。

我们知道不论是人类还是其它生物群体,要保持族群的正常新陈代谢,保证种族不在大自然的演化当中最重湮灭,都必须要不断地要有新鲜的血液注入其中才行,必须要保持一定的新生儿生育水平。可是我国目前的境况,实在是令人堪忧。

一些人以中国人自古就有着强大而疯狂的生育愿望为由,对新的人口政策出台横加阻拦,甚至连起码的放开二胎政策都强烈反对。认为一旦放开计划生育,中国人就会发了疯似地去生孩子。对此,笔者只能一笑置之,这只不过是一些人主观意淫、杯弓蛇影的产物罢了。

根据相关部门1990年代以后进行的多次生育愿望调查显示,人们的平均生育愿望均不超过1.8个孩子。例如,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家庭经济和生育研究”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65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9左右;1997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人口和生殖健康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56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0左右。

现在的情况是,即便国家放开计划生育政策,迫于生存压力的考虑,相当一部分家庭仍然会选择只生一个,甚至不生孩子!更何况中国妇联第六届执委、原中国计生委副主任吴景春在之前还声称,中国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的发病比例达到1/8,不孕不育患者已超过5000万,并仍逐渐增加。

所以,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奇怪的,畸形扭曲的事实。一方面是人口危机正逐渐由人口过多的危机越来越快速、越来越明显地转化为人口过老、人口结构失衡的危机,另一方面却是在既定的“计划生育崇拜”情结指导下仍然在实施的旧有的计划生育政策。

要终结强制引产的悲剧,就必须首先要破除对计划生育的崇拜和迷信,最起码也要对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改良。生育权是一项人的基本权利,政府包办一切是专制的家长作风,而一个现代化新型的政府应当是一个以服务、引导为基本行为准绳的政府。现在果断出手,仍然为时未晚,将来社会所要付出的代价也要小得多。如果仍然犹豫不决,恐怕单是几十万的计生工作人员,处理起来都是一个尾大不掉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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