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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违规推荐“点名”更需“点穴”

30天斩断风寒湿邪老毛病、彻底变瘦不反弹、一辈子上网不花钱、一折手机299元送黄金手表……日前,中国商联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通告了30则涉嫌违法违规短片广告。雷恪生、张光北、杜宁林等演艺名人,由于在所涉广告中当“推荐人”而被点名曝光。

看罢这则报道,相信不少受众跟我一样,对于某些知名艺人没有珍惜羽毛,被曝身陷违规电视购物宣传,可能已是熟视无睹、见怪不怪。不过,对于消息披露来源的“商联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听了或许会感觉比较新鲜——演艺名人推荐逾越了“表演底线”,原来还有这么个专业委员会在一旁紧盯着呐。

正因为名人名家、当红演员的身份效用,所以有关部门对于这方面的电视购物广告宣传,专门设置了更为严格的“表演底线”,以防止“假作真时真亦假”。譬如,此次曝光的涉及部分知名演员的违规推荐广告短片,就提到了“采用国家禁止的公众人物参与的宣传形式”这一特定用语。如果说新闻报道中曝光演员个人是“点名”,我以为,指出这一在广告宣传中冲撞“表演底线”的具体行为,那就是“点穴”了。

然而,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强化电视购物广告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名人违规推荐带来的不良影响,与其靠着一个“专业委员会”,肯定不如发动社会公众的齐抓共管更能治本。这就引出一个必须具备的前提:请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知名艺人参与的电视购物广告的“表演底线”在哪里?假如有更多的观众,十分明了地掌握了这些标准,那么对及时发现和举报荧屏中的“胡推乱荐”,不是更具震慑力和更有杀伤力了么?

曝光艺人违规推荐“点名”更需“点穴”,这个“穴”,就是何种表现可以归入“国家禁止的公众人物参与的宣传形式”。否则,看着这些“点名曝光”,公众大多却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此云遮雾障之下,着实是有心“齐抓”,却也不明“穴”点何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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